雙向溝通

Q

服務人員您好: 請問公文歸檔時,附件名稱是否須 逐筆登打? 謝謝。
編號:MB1111220001 發表時間:111-12-20 11:00:40

A

尤君,您好:
所詢公文歸檔時,附件名稱是否需逐筆登打疑義,說明如下:
依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9.4.1.2規定,案件有多件附件,且各有不同名稱或媒體型式者,應依序著錄附件之內容名稱;必要時加註附件之製作者於後,並加圓括弧“()",及著錄其媒體型式、數量、單位及存放處所。有關所詢公文歸檔時,附件名稱是否須逐筆登打疑義,請依前揭說明辦理。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敬啟
  回覆時間:111-12-23 18:30:31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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