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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第52點...有關處理時限之計算標準規定:.... (二)限期公文,於來文所訂期限或規定內辦結,未超過6日者,以實際處理日數計算, 超過6日者以6日計算;逾越來文所訂期限或規定期限辦結,依實際處理日數計算。 想請問,上開「實際處理日數」是指扣除例假日嗎? 編號:MB1111214001 發表時間:111-12-14 09: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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