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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依機關檔案管理手冊第22章 機密檔案管理 22.4.1點收中規定,檔管人員只能檢視機密 檔案專用封套上記載之項目,無法核實密件 封套內所歸之檔案內容為何?請問: 1.若下一個調閱人發現密件內容有遺漏,其 責任歸屬如何釐清? 2.有相關懲處規定及補救措施嗎?
編號:MB1110726001 發表時間:111-07-26 23:56:11

A

王君,您好:

所詢機密檔案遺失之疑義一案,敬復如下:

一、依機密檔案管理辦法第4、13及20條、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22.4.6.2等規定,機密文書歸檔時,應由承辦人員使用機密檔案專用封套裝封並於封口處簽章註記,檔案人員點收時不得拆封;如發現封套內檔案有遺失、污損、抽換、拆散等情事,檔案管理單位應協調權責單位查明責任依規定議處,涉及法律責任者並應依法處理。爰所詢有關機密檔案內容有遺漏之處理相關疑義,請依前開說明辦理。

二、以上說明,請卓參。如仍有詢問事項,請逕洽本局承辦人伍仁正先生(聯絡電話:02-8995-3593,電子郵件信箱:jcwu@archives.gov.tw)。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敬啟
 

回覆時間:111-08-01 13:20:41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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