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溝通

Q

依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各機關歸檔案件以原件為原則。 1.請問辦理移文單時,來文原件的處理方式應為何?是隨文一併寄出, 抑或是原件歸檔,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隨同移文單寄出? 2.移文單出去不就已經是正式文件了嗎? 以上問題,謝謝答覆。
編號:MB1100624002 發表時間:110-06-24 16:49:21

A

張君您好:

所詢移文單之來文處理疑義,茲復如下:

按行政院綜合業務處訂頒之文書處理手冊第46點規定,不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或職權範圍之來文,可逕以移文單移送主管機關,不必退還。所詢以移文單將非本機關主管業務之來文移送主管機關,原本隨文發出,並影印存卷以供查考。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敬啟
 

回覆時間:110-06-28 17:47:06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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