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溝通
Q
長官您好 想請教公文承辦人辦畢公文依照規定是5日內歸檔,如公文線上系統已點送檔,但承辦人未即時把紙本公文送給檔管人員歸檔,依照規定是以文件產生順序,晚者在上,早者在下,但檔管人員分類號已歸檔至5月份,承辦人再把1月份的紙本公文送給檔管人員歸檔 1.是否依長官的陳核日期為順序,修正前面已歸檔順序再予歸檔? 2.或不理會依公文送至檔管人員處日期順號歸檔,不溯及既往? 煩請貴局給予檔案管理人建議,謝謝。 編號:MB1100611001 發表時間:110-06-11 10: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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