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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有關檔案管理人員未將承辦人所附之採購案之證件封、標單封及外封套一併隨同公文歸檔疑義一案 依據機關檔案保管作業要點第17點所示:「檔案有遺失、毀損情形,各機關應即查明原因簽請權責長官處理,並採取適當補救措施。」 本機關應將遺失檔案附件之範圍及處理情形等陳報權責長官核定,俾憑日後查考。想詢問該案是否要報檔案管理局備查?
編號:MB1100610001 發表時間:110-06-10 12:10:24

A

鍾先生您好:
所詢歸檔案件有附件遺失情形經陳報機關權責長官後,需否函報本局備查疑義,茲復如下:

依機關檔案保管作業要點第17點及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12.4.3.4規定,檔案有遺失之情形,應即查明原因簽請機關權責長官處理及採取適當補救措施,並填具遺失之檔案清單,載明檔號、案名、案由、遺失原因及處理建議等事項,並依據簽准結果,註記於檔案管理資訊系統或另作成紀錄備查。爰所詢歸檔紙本案件有附件遺失情形經陳報機關權責長官後,毋須函報本局備查。以上說明,請卓參。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敬啟

  回覆時間:110-06-18 10:10:20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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