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溝通

Q

大量附件光碟,都已經備份至硬碟。 可以將光碟銷毀嗎? 因為庫房空間不足, 無法負荷大量的光碟數量(每年200片以上)。
編號:MB1100331001 發表時間:110-03-31 14:40:23

A

林君,您好:
所詢大量附件光碟之銷毀疑義一案,敬復如下:
一、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7.5.1.1規定,歸檔案件應填列分類號與保存年限,且以原件為原則,有附件者每1種以1份為限,爰本文與附件光碟之保存年限應相同,且附件之光碟每1種歸檔1份即可。
二、另,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第7條規定略以,定期保存之檔案經微縮、電子或其他方式儲存者,應具確保複製儲存紀錄具存取有效性之保存措施,並符合保存年限為20年以下且清理處置列屬「依規定程序銷毀」者,得調整其檔案原件之保存年限;如本文與附件光碟符合前開情形者,得調整原件之保存年限。惟原件經本局核准銷毀後,該複製儲存之紀錄仍應提供應用,且至少保存至該檔案之原定保存年限屆滿後,該複製儲存之紀錄得經本局備查後銷毀。
三、以上說明,請卓參。如仍有詢問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人伍仁正先生:02-8995-3593。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敬啟
  回覆時間:110-04-08 15:22:10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 1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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