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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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因辦理國家檔案移轉作業,爰須事前檢討機密等級之變更或解密事宜。本單位為承辦國際農業合作業務,自去年9月辦理第1批民國70年起之二、三十年前機密文書降解密,本年預計辦理將近600餘件機密文書。本單位經辦發現,該等文書均未標示保密期限及解密條件。鑒於辦理案件均為「國家機密保護法」實施前核定為密等級,是否可由本會檔案管理單位與本單位會商並簽陳核定後,逕行註銷機密等級?謝謝您! 編號:MB1100127001 發表時間:110-01-27 18: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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