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溝通
Q
機關受理來自行政院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管理系統之消費爭議調解案件,因本機關公文系統未與前開行政院系統介接,本機關之處理方式是自該系統下載列印消費爭議申訴(調解)資料表後,貼上收文條碼,再掃描轉以線上簽核簽辦。 想請問這類案件來源係來自主管機關建置之系統之案件(不會由行政院消保會發文來),是否可視其為機關來文,可依機關檔案點收作業要點第5點第2項規定,得不歸檔? 編號:MB1090527001 發表時間:109-05-27 14: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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