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溝通
Q
您好! 請問在檔案分類編目(例如:無加害人死亡相驗案)時,於「機關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尋無合適的分類號,但在「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有適切的分類與保存年限(例如:121309-4;10年),承辦人可否從「機關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中尋保存年限10年的分類號,並在該分類號下另行立案? 編號:MB1090215001 發表時間:109-02-15 1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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