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溝通
Q
您好: 請問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限基準已編定保存年限,例如:已列25年,為何備註欄又寫至少應永久保存1份,機關檔案原本就只有一份,這樣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如果列25年,年限到了又因備註欄寫XX報告至少應永久保存1份而改為永久保存,那當初分類表訂25年的用意是什麼呢? 編號:MB1070309001 發表時間:107-03-09 15: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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