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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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以高雄地區警察機關監控陳三興、柯旗化等出獄叛亂犯的紙本紀錄為基礎,拼湊臺灣戰後威權統治期間、國民黨政府企圖與敵人共存的手段和效果。由於無法將明確已知的敵人―叛亂犯徹底消滅,自西元(以下同)1950年代初期,國民黨政府遂將出獄叛亂犯統一編為「新生份子」持續監控;除為提防當事人再犯,也期待將當事人打造成順服且富有道德感的理想國民。然對實際負責監控與管教工作的基層警察而言,法制揭示的政策目標從未徹底落實。相反地,結合政治偵防的特殊性、機關內部層級分化的組織型態,以及警察機關的業務安排,致使警察保衛政權的工作流於形式、重要性日益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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