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特蒐-檔案鑽研 --教育檔案與我

檔案鑽研 --教育檔案與我

從寫碩士論文起算,筆者進入教育史領域已逾二十年,但是研究上所用的史料,特別是近現代部分,一直以前人所編各種史料彙編為主,少有機會使用檔案,直至1993年赴英進修時,曾有機會進入英國公共文書館訪問及大英圖書館東方部門參觀檔案修復狀況,對於檔案專業震憾不已…

◎作者:周愚文,摘錄自《檔案的故事第四集》(台北市:檔案管理局,民95),頁68-74。

一、背景

從寫碩士論文起算,筆者進入教育史領域已逾二十年,研究的範圍由早先宋代教育,逐漸擴及中國古代、近代及現代教育、大陸教育、臺灣教育,以及英國教育史與美國教育史,但是所用的史料,特別是近現代部分,一直以前人所編各種史料彙編為主,少有機會使用檔案。1993年赴英倫大進修時,曾有機會進入英國公共文書館(Public Record Office*)訪問及大英圖書館(British Library)東方部門參觀檔案修復狀況,內心震撼不已,一來是驚訝檔管人員對相關領域的專業素養,原來他們不只是文書管理人員而已;二來他們所提供的服務,是當時國內研究所無。記得自己曾問過指導教授,英國學者要不要大量買資料,當時他很訝異,問我何出此問,我回答是因為國內相關設施服務不足,學者必須自己儘量「收藏」資料;三來是看到許多年長學者,勤奮的拿著鉛筆埋首抄錄史料,與國內研究者用影印機一頁頁印資料的場景,形成強烈對比。原本暗自竊笑對方的笨方法,是否因英國沒落了,才仍用手抄資料,後來才知道人家是為了保護史料,才規定不得自行影印且限鉛筆。原來許多新的近現代史著作,都是由這些老學者,一點一滴抄出來。

由於留英的經驗,讓自己無形中養成大量買書的習慣,從著作到史料彙編,無不包容。再加上後來接觸大陸出版品的經驗,如不見到即買,日後必會有買不到的悔恨,更加深瘋狂採購的舉動。但是自己深知,此種買資料的作法,不是長久之計。如果要研究近現代教育政策,無論中國近現代史或臺灣史都要使用檔案。過去種種不利的狀況,92年以後,開始有所轉變。


二、由部史到檔案鑑定

自己很早就知道教育部有個木柵檔案庫,但始終無機緣去參觀。92年教育部要建置部史室及編製我國教育大事,於是有機會開始參與。工作完成後,竟衍伸出要協助教育部鑑定水漬檔及規劃修復工作,基於幫忙幫到底的想法,於是抽空協助。在檔案科的安排下,先後數次走訪了木柵檔案庫及新店檔案庫。儘管兩地的儲藏環境與英國的經驗相比,實在不理想,但是看到成冊成架的檔案,內心仍是十分興奮。由於沒有目錄索引,只能隨負責的吳秘書概約的瀏覽。不過,所抽閱的東西,都覺得是寶藏。例如,在木柵庫,最先看到的是遷台前公私立大學、學院、專科學校檔,有北京、清華、交大等等。這些東西不知已躺在那兒有多久。當時大陸的北京大學,已將該校過去的史料,分期出版,從京師大學堂時期,到1911-1945年,不僅有利學者研究,更可出版獲利。心想如果教育部將這些學校檔案整理後分校出版,不僅其價值非大陸可替代,也可國庫增加不少收入。另外,當看到師範大學早期檔案,特別尋找看有無有關「四六事件」的資料,可惜都是事件之後的資料,並無那年段的。此外,還翻到一小卷標示著「育才建設學院」的檔案夾,資料雖不多,但是如果研究晏陽初教育事業的人,想必對此有興趣。在大陸已出版晏氏資料輯中,都未有關此學院的記載。到了新店檔案庫,又有不同的發現,雖然對於成箱經水漬變成檔案磚的畢業證書感到心疼,但是也看到許多被人忽略的東西。對經管人員而言,這些堆在那的東西,可能只是舊公文,不瞭解其歷史價值何在。而學界由於訊息不足,也不知可來此挖寶。兩度造訪,發現成箱成堆有關抗戰時期所創立的各國立中學、邊疆中小學、蒙旗小學,都靜靜沈睡了逾五十年。類似主題的研究,兩岸都沒人碰過,如果讓學者來處理,可能會填補抗戰時期教育的空白。

由於教育部主政者的支持,逾十六萬冊四百萬件教育檔案鑑定、維修及數位化的工作持續進行,改善典藏空間的想法,也隨者徐州路新庫於94年啟用後得以實現。目前,檔案科已完成檔案目錄的編製,及由近至遠回溯進行檔案數位化的工作,此有利於行政與研究工作,但是較困難的是38年以前檔案的修復,與開放使用的工作,這部分是耗時、耗人與耗錢。深盼主事者看教育時,不宜只看現在或未來,也要看過去,持續給予支持。因為教育如杜威(John Dewey)所言是經驗不斷重組與再造的過程,連續不斷,不可分割。

三、由制訂教育類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到研定審選原則與主題

如前所述,個人對於檔案管理完全是門外漢,但是機緣巧合,接觸處越多。由於教育部的工作經驗,結果93年被檔案管理局找去諮詢「教育部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審核工作,更全面的看到教育部檔案的分類架構。之後,再進一步主持教育類國家檔案審選原則與主題制訂的工作,而更宏觀角度來規劃未來教育檔案審選與典藏。在八個月的工作經驗中,深覺外人如要從成堆檔案中理出頭緒,起碼必須具備三方面的條件,一是瞭解我國的教育制度及教育政策的演變,二是具有行政機關服務經驗,知道公文製作的流程,三是對檔案管理有相當的認識。雖然參與研究團隊的伙伴,多具備一、二項條件,但是第三項是眾人所陌生的,只能從做中學,最後終於於94年10月準時結案。在本研究案中發現,有一段時期的檔案,值得持續追蹤。即是民國34年臺灣光復後,成立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下設教育處,掌理全台教育。直至民國36年,改設立臺灣省政府,下置教育廳止。有關此部分的檔案,部分有關省立高中職的史料存於國史館臺灣分館,但是其他檔案流落何方,亟待尋找。這有關臺灣教育的巨變。

四、百件教育檔案

自己68年大三在教育部高教司行政科行政實習時,曾用過文書科的檔案撰寫港澳僑生回國升學分發的專案報告,但日後研究甚少使用。直到94年應邀參與檔案管理局百件教育檔案編寫工作,才直接以部檔作為第一手資料。雖然過去行政實習、服役時擔任人事參謀及負責系務行政的經驗,對於公文書的製作及公文流程並不陌生,判讀資料並無太多困難,但是在撰寫各檔說明文字時仍遭遇到一些困難。如民國五十年代以前的檔案,許多是用毛筆書寫,承辦人如字跡工整尚可判讀,如果龍飛鳳舞,就得費力解讀。麻煩的是,遇到會簽或是上司核判,更須努力猜字,甚至要判斷這些人的大名。加上早期紙張紙質不佳,影印後效果打折,更增加判讀的困難。

不過有一個額外的感想,雖然早期檔案的判讀有此種種困難,但是它卻比現在電子檔親切。由承辦人一筆一畫的謄寫簽稿及附件中,依稀可由字跡推斷當事人及首長的個性。這種感受,是印表機印出的公文所欠缺的。檔案不只是官方資訊的傳遞,也透露出書寫者個人的種種。

*編者按:本文係轉載自本局95年出版品,英國當時公共文書館(Public Record Office),現已更改名稱為國家檔案館(The National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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